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企业(以下简称"企业")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》,同意企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(以下简称"交易商协会")申请发行不超过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。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7月28日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上刊登的《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2012-060)。
近日,企业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《接受注册通知书》(中市协注[2013]CP32号,以下简称"《通知书》"),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企业短期融资券注册。《通知书》中明确,企业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亿元,注册额度自《通知书》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,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企业担任主承销商。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,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。
企业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,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首期短期融资券,后续企业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发行情况。
特此公告。
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
二O一三年二月五日